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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光南

  • 倪光南:从“黑屏”事件谈起

    倪光南:从“黑屏”事件谈起

      倪光南

      这次微软反盗版,使用了“黑屏”警告等措施,也是对我们上了一课,使人们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发展自主软件,为什么软件要“自主可控”。微软这样的私有软件是不可控的。微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提取用户机器中的信息,检验是否盗版,如是,就向用户发出“黑屏”警告(显然,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发更严重的警告)。所以说,不是自主可控的软件就不能保障信息安全。

      我们不应将软件正版化看作只是经济问题,其实比经济问题更大的是信息安全问题。中国要保障信息安全,就必须发展自主软件。中国有丰富的软件人才,中国人又很适合做软件,本来中国没有理由搞不出好的软件。但是问题不那么简单,软件有很强的自然垄断性,例如桌面操作系统和办公套件,就被微软垄断了,其它软件很难进入市场,没有市场又怎么发展呢?。过去,微软利用了盗版来达到垄断的目的,现在微软反盗版,有人说是“卸磨杀驴”,因为已经达到了垄断,盗版的用处就不大了。

      因此我们说,盗版对本国软件公司的危害远大于对跨国软件公司的危害。盗版虽然减少了跨国公司的收入,但也帮助它们维护了垄断地位,与此相比,盗版不但减少了本国公司的收入,还侵占了它们的市场。所以我们不是为应付跨国公司的压力搞正版化,而是为本国软件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搞正版化。

      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对很多不发达、欠发达地区来说,跨国公司软件的高价使用户难以承受,即使现在微软降了价,还是很贵的。所以我们强调基于国产软件实现正版化,符合中国的国情。比如Office软件,中国的几家国产Office,包括永中、金山、中文2000、中标普华等等Office,各有千秋,都能替代微软Office,可以说是价廉物美。最近永中等一些公司还提供免费下载,在这种情况下,再用盗版就没有道理了。要知道,用了正版国产Office,就再也不会被“黑屏”警告困扰了,为了我们的尊严,也应当从盗版Office切换到国产Office。

      总之,应当将微软反盗版作为推广国产正版软件、发展国产软件的机会。

    发表于 Oct 31 2008, 06:23 AM 作者 HeMa with 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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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番茄花园事件”看软件正版化问题

      从“番茄花园事件”看软件正版化问题

      倪光南

      最近发生的“番茄花园事件”引起了很多评论。有人说,这是因为《反垄断法》实施了,微软需要改变自己的被动地位;有人说,这是因为XP盗版影响了Vista的销售,微软要为Vista开路;有人说,这是因为盗版已完成了占据市场的历史使命,微软要“卸磨杀驴”……。不过无论微软是出于什么目的,我们都应当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最重要的是应当加速推进软件正版化。

      过去微软确实利用了盗版。例如在某些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微软为了打败价格比它低得多的国产软件,容许只采购一小部分正版,而默认其余大部分盗版,可是这不能成为不抓正版化的理由。

      近来“番茄花园事件”被热炒,而另一起中易告微软侵权的案件却被冷落了。据原告中易公司称,1995年,在原国家电子部的牵线下,微软确定在Windows3.2和Windows95中优先使用郑码输入法和中易字库,双方签下授权协议。原告表示,微软公司从1998年至今,在开发并投放市场的Windows98、Windows2000 和WindowsXP等新产品中均预装了郑码及中易字库,至今已有10年,却未就商业使用进行任何签约,也未支付任何费用。耐人寻味的是,微软还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要求该案“不公开审理”。本来郑码和中易字库都是中易的知识产权,如果“涉及商业机密”,也应该是中易的机密,而中易是要求公开审理的。显然,微软更关注它的形象,要做“受害者”,不做“侵权者”,所以不能简单地从经济角度来看待这类问题。

      这些年来,尽管中国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软件盗版率下降很快,但西方仍“妖魔化”中国的软件盗版问题,跨国公司主导的BSA(商业软件联盟)称2006年中国市场的PC软件盗版率为82%。但据互联网实验室的调查,2007年按中国整个软件产业销售额计算,盗版率为20%,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型信息化工程和大企业使用的软件(包括服务)基本上都是正版,这是中国软件市场的大头。盗版较严重的是个人用户使用的PC软件,其盗版率为69%。BSA既将PC软件市场视为中国整个软件市场,又将PC软件的盗版率加以夸大,有鉴于此,互联网实验室公开了它的盗版率研究方法和调查数据,并叫板BSA,但BSA不予应答。

      应当指出,中国的PC软件盗版率较高,还有外国软件价格过高和跨国公司利用盗版占据市场等因素。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现阶段对软件版权的保护强度,基本上是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历史上世界各国也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阶段,执行不同的知识产权制度。例如美国1790年的版权法规定,外国作品不受保护,直到1891年,美国的著作权保护仍仅限于美国公民。美国到1989年才加入《伯尔尼著作权公约》,其间用了二百年时间。相比之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比当初的美国快得多了。

      过去因盗版问题,我国在国际谈判中受到很大压力,往往不得不作出许多让步,今后要减少或避免这种损失,就应当加速推进软件正版化,从根本上防止出现番茄花园这类事件来损害中国的形象和谈判地位。

      那么软件正版化是否一定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呢?不是的,只要确立主要基于国产软件的方针,软件正版化的代价不但不高,而且还能扩大软件的内需市场。不久前,胡锦涛主席指出:“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真正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只能依靠我们自己,只能依靠自主创新”。软件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它的发展只能依靠我们自己,只能依靠自主创新。由于软件技术更新快,又有开源软件的支持,中国软件可以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因而推进基于国产软件的正版化,又以正版化拉动本国软件的发展,是符合时代精神和中国国情的。

      应当清醒地看到,盗版对本国软件公司的危害远大于对跨国软件公司的危害。盗版虽然减少了跨国公司的收入,但也帮助它们维护了垄断地位,与此相比,盗版不但减少了本国公司的收入,还侵占了它们的市场。所以我们不是为应付跨国公司的压力搞正版化,而是为本国软件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搞正版化。

      主要基于国产软件实现软件正版化还将大大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在2006年,四部委要求PC预装正版操作系统,中国四家PC公司为预装Windows,一个订单就付给微软16亿美元,这些钱最终都出在用户身上,可见基于外国软件的正版化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一般说来,PC软件正版化如采用国产软件,其代价估计只有采用外国软件的1/10左右。

      今天,杀毒软件已成为基于国产软件实现正版化的成功实例,Office软件有可能成为又一个成功实例。目前国产Office已能基本上替代微软Office,有的国产厂商还提供免费下载个人版或低价预装版,国产Office能很好地支持低价的正版化。不久后,文档格式国家标准UOF的推广,将使国产Office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加快这个进程。在PC软件中,桌面操作系统的正版化较难一些,好在已有预装的基础,今后要在统一桌面Linux标准、改进Linux使用性和增强应用支持等方面下功夫,那么,将有越来越多的PC机预装Linux并实际予以使用,从而实现桌面操作系统的正版化。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开源软件和软件服务化(即SaaS)已成为潮流,它们的商业模式大多是软件免费使用、依靠服务赢利,努力融入和推进这个潮流也有利于实现软件正版化。

      总之,我们应当变被动为主动,吸取“番茄花园事件”的教训,加速推进基于国产软件的正版化,通过软件正版化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并带动本国软件产业的发展。

     

    发表于 Sep 10 2008, 01:29 PM 作者 HeMa with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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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国家文档格式标准UOF

    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国家文档格式标准UOF

    倪光南

    虽然遭到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反对,OOXML还是被通过成了国际标准.不过,人们并没有看到它的最后文本(有关文档总页数可能比当初的6000页还多),更无从进行评估;在2月底的技术评审会议上仅讨论了各国提出的1100条意见中的 18%,其余82%意见均来不及讨论.但即使是这样,OOXML仍然成了国际标准,整个过程表明,标准本身的成熟与开放程度似乎已变得不重要了,而公关起了更大的作用,这种动向值得关注.据报道,欧盟反垄断部门正就微软申报OOXML为国际标准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建议我国有关部门也对微软在中国的类似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

    在目前,中国国家文档格式标准UOF面临严峻的考验.微软说,OOXML可给用户“多一种选择”,但由于OOXML和UOF之间的精确的双向转换(或精确兼容)需要若干年时间才能实现,所以现在这二种格式在实用系统中不能共存,用户要么选择 UOF,要么选择OOXML,在不得不在二者之间作出诀择的情况下,OOXML因挟有继承老文档格式事实标准的优势,很可能轻易地灭掉UOF.

    那么,怎样才能使UOF生存、发展呢?中国可以仿效丹麦、荷兰等国在公共信息系统中强制采用开放标准的做法,要求采用开放的国家标准UOF,而对另外二个国际标准ODF和OOXML实行标准开放性评估(例如丹麦计划用一年时间评估ODF和 OOXML的开放性),其间可要求OOXML在开放性等方面进行改进.如能通过标准开放性评估,它还需通过UOF标准符合性认证,保证它能和UOF之间做到精确的双向转换,以便在实用系统中共存.这样,不但将为UOF的成熟和推广应用嬴得时间,而且,如OOXML最后真能通过这些评估和认证,那么,二者就可以共存,UOF将仍能继续使用下去,不致于被OOXML轻易消灭.

    应当指出,自去年9月我国对OOXML投反对票后,微软对UOF的态度有了改进,从置之不理转变为口头上承诺“支持UOF成为国际标准”,新近又开放了二进制文档格式(虽然实质上还未完全开放),并资助开发OOXML与UOF之间的“转换器”.如中国坚持推进UOF,可以预料,微软为了能进入中国市场,还会加大对“转换器”的投入和增加OOXML的开放程度.

    总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UOF标准,带动中国的办公软件、操作系统、CPU等核心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在新一代基于XML的文档格式方面,中国的UOF标准及其推广应用已略占先手,只要坚持自主创新和采用开放标准,UOF及其相关产业将能得到迅速的发展.

     

    发表于 Apr 07 2008, 05:58 PM 作者 HeMa with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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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源软件和开放标准

    开源软件和开放标准

    倪光南 

    今天我给大家说的开源软件和开放标准,这不是属于技术问题,而是怎么应用技术的问题。开放标准我觉得这几年口号和趋势比较明显,因为我们比较注意的是去年年底丹麦政府给WTO的TBT(技术贸易壁垒)委员会一个报告,在公共部门新的IT系统中将强制实行7套信息技术开放标准。那么TBT的规则应该用国际标准,所以丹麦在给TBT答疑的时候,我觉得他就给你说:“我打个招呼,我不用国际标准,我用开放标准。”那对于我们是一个很好的契机,这个意思就是说中国你也可以,我们的信息系统也可以用开放标准。我可以不理所谓的国际标准,外国的国际标准都是很好的,那么大家知道NTOD国际标准,应用到我们DVD产业中就受不了,它也号称国际标准,很多国际标准都一样,并采用它都没有多少好处,但开放标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当然我们需要讲的开放标准的好处很明显。

    (1)有利于公平竞争。开放标准给用户以自由选择的权利,保证各个厂商产品之间的互操作性,使竞争各方可以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用户不会被锁定于某个特定的供应商,从而能避免产生垄断。

    (2)有利于减轻用户负担。在开放标准下,市场上存在着健康的竞争,用户可以选择性能价格比优越的产品。

    (3)有利于增强安全性。采用开放标准,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增强系统的安全性。例如中国的一些单位在Linux开放标准下,已经开发出了安全操作系统。

    这个潮流这个世界就是往互联网开展,开放标准越来越流行,跟互联网是分不开的,但是开放标准的定义是什么?没有。我可以说现在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下面是其中之一:这个标准必须是公开可获得的,并且在所有细节都进行了记载备案;这个标准必须是可由自由实施的,无论现在或将来,其在执行和使用时不受经济、政治或司法的制约;这个标准必须在一个开放的论坛中(标准化组织)通过开放的程序进行标准化和维护。

    目前,标准中专利收费问题是争议的焦点。其实我觉得开放顾名思义,比较难判断的专利收费,也是利益的问题最重要。那么我们目前来讲,很多组织都是号称我们是(RAND/FRAND)公平合理且非歧视,基本都是大家同意的,但实际上很难判断怎样才是“公平合理且非歧视”的,所以一些标准组织提出了“可预见的低价许可”(例如“Ex Ante RAND”)原则。事先商量好的价格,比如说你要申请一个专利,事先要跟大家说好,我这个专利不超过最后收费不超过销售价的0.1%,预先讲好价钱,可预见性的。在互联网在软件领域,标准中的专利免费使用已成为一个趋势(例如互联网的标准),互联网最明显,目前互联网没有看到有专利问题,所以互联网的协议都是免费的,我们也认为这与主张软件不采用专利保护的要求是一致的,现行的中国或欧盟的专利制度都不支持纯软件专利。我们主张声明软件是版权问题,不是专利问题。

    我们很希望用开放标准打破垄断,我们知道中国DVD产业基本完了,为什么呢?因为专利太多,专利费太高,做的越多给人家的费用就越多,所以整个DVD产业就不行了,这个是很大的教训。我们主张政府推行开放标准来引导,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标准,如我国政府推行的一些开放标准:3G通信的TD_SCDMA标准、音视频编解码标准AVS、数字电视标准、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IGRS、文档格式标准UOF。通过标准我们给产业发展,包括安全、保证能够给一个很好方向。我们就不会受到制约,理论上讲很简单,政策无非是两个方面,一部分是技术规格,创新方面的、标准方面的,另一部分是销售方面的。

    我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UOF的标准,开放标准目前我们比较关注一个文档格式标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文档格式被微软的事实标准(.doc等)所垄断,所以每个人写个投稿一定要用DOC格式投出去,所有的报刊杂志都能收,你写篇稿子用其他格式就不收,因为这个已经形成了事实标准,但是这个标准不好,这个标准它不开放,存在安全隐患,几乎每个文件都含有若干用户不知情的私密信息。这一私有文档格式也锁定了用户,使用户依赖于微软的软件,所以这个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这几年世界上有个潮流,要开放要互联网带起来,中国做的比较早,02年我们就开始做了,我国有关部门组织开发了基于XML的文档格式标准UOF(“标文通”),并于去年4月成为国家标准。

    国际上的情况是三驾马车,一架是ODF、ODF是即open office开源社区,由GOOGLE等公司支持,ODF联盟制订的、基于XML的开放文档格式ODF已于去年5月被接纳为国际标准ISO 26300。

    同时微软开展的比较慢,因为微软不想动,它的DOC很好,帮了他很多忙,控制市场,但是大势所趋又不能不做,随着Office 2007的发布,微软也推出了OOXML,企图继承老文档格式事实标准,维护其在办公软件领域的垄断地位。2006年12月OOXML成为ECMA的标准,然后提交ISO“快速通道”,企图通过投票使OOXML成为国际标准,但在2007年9月2日的投票中被否决。

    “ISO”于2月底召集37个成员国再次开会(BRM),审议对OOXML提出的意见,会议开了5天。各国代表可以在3月29日之前改变自己的投票。前一时期世界各国对它共提出了了3000多条修改意见(后被归并为1100条),指出了OOXML中已发现的各个技术缺陷和错误等等问题。后来OOXML方面给出了一个2293页的答复报告,试图修正。但由于问题太多,时间匆促,看来,许多修正(有人估价达到1/4左右)是很粗略的或不适当的,甚至有的修正还产生了新问题。如果通过了就出现一个笑话,一个没有变成最好文本的标准最后通过了,也可能有这种可能,因为大国的控制很厉害,我们就不详细讲了。目前讲的是个共性的问题。

    OOXML的现状:标准的最后文本还来不及形成(估计总文档约10000页)。各国提出的数百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只有18%提出的问题在BRM会议上得到了讨论。OOXML将会形成多个不同的标准,它和具体实现标准的产品(微软Office 2007)之间的符合性也无法评估。

    在这种情况下如匆忙将OOXML通过为国际标准,将影响ISO的公信力。考虑到OOXML有长达6000页的指标说明,现在又加上一个长达2293页的文件对超过1000个缺陷进行修正,OOXML已与当初提出时有很大的不同了,而这些重大变化根本还来不及进行评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匆忙地将它通过成为国际标准,显然是不严肃的。

    开放标准很重要,但是有些国际上的标准并不好,中国应抓住机遇,历史经验表明,文档格式基本上只会有一个标准,在文档格式从老的二进制格式向新一代格式转变时,中国应抓住机遇,争取使国家标准UOF(或今后UOF和ODF融合起来的国际标准),取代老的事实标准,从此掌握信息资源控制权,并在办公软件领域形成公平竞争环境。

    把软件拿来看看是否符合我们的标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意义在什么地方,我们可以在一个领域,特别是在文档这样一个重要领域,我们可以摆脱垄断,那么对产业内影响,我们觉得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档问题,因为有了这个文档标准,人家就知道国产OFFICE最好,比微软要好,我们的标准要比微软的好,微软要学我们的标准,我们现做,因为国产OFFICE好,我们就可以说操作系统用Linux,因为OFFICE很重要,Linux好了国产的CPU就可以用,国产的CPU不能用WINDOWS,对国家来讲就是个产业链的问题,标准可以带动很多东西,带动办公软件,带动操作系统,带动CPU,所以对我们的意义还是很大的。

    下面就讲一下开源软件,实际上开放这个标准和开源软件不是一回事,开放标准是一些接口规范、文档格式规范、通讯协议等:开源软件就是一个代码、一个软件。不过在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密切关系,因为我刚刚说开放标准是一个潮流,开源软件也是一个潮流,特别在互联网来看,互联网主要应用主要的系统就是开源的,比如Google就是全部用开源软件的,所以他能发展起来,如果用微软软件早就被控制起来了,因为都是开源的。互联网本来就是互为支撑的,对中国来讲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的软件可以在开源软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不需要从零开始去做,因为发展的晚这几年才做,人家都做了几十年了,怎么跟上人家,好在有开源软件,在这个基础上做你就能达到国际水平。推广开源软件有利于中国软件业的自主创新,有利于建立中国自主软件产业体系,有利于实现低成本的信息化。

    开源软件、开放标准本身是一致的,如果我们开源软件搞的很好,变成事实标准,windows变成事实标准,office变成事实标准,开源软件可以很好地支持开放标准;即使开源软件的广泛使用形成了某些“事实标准”,它们也仍然是开放标准。

    开源软件和开放标准有天生的互相融合的互相支持,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某些国家还是很有眼光的,比如荷兰,荷兰就是比丹麦更进一步,它强制在政府部门之中采用开放标准开源软件,丹麦上是一开始讲到的是采用开放标准,目前荷兰除了开放标准以外,还规定这些政府部门采用开源软件,实际上国外的比较好的比如巴西、委内瑞拉有些国家也是做的很好,也用立法来保证的,中国这个方面比较难做,中国往往都说WTO啊,中国采用开放标准没有问题,像丹麦已经做的,中国如何采用开放标准,有些事情中国还没办法做成,比如国产了人家说你违反WTO不太好做,中国实际上开放标准还是可以的,没人能反对你,不好说你违反WTO了,所以应该学国际上这些做法,对于我们在信息化过程中,应该用开放标准、开源软件加速我们的进度。中国应当学习这些国家的经验,加大推广开放标准和开源软件的力度,促进软件领域的自主创新,推动软件产业的发展,加快信息化的步伐。

    我们觉得开源软件特别是Linux,我们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是中国政府的预装操作系统,我们知道中国政府这个说的很好,就是要求PC要当操作系统,正版的,那么正版的很多公司用windows,也有的用Linux,当然他们不一定真正用,他们会卸载掉,用盗版替代,但是我想以后随着正版化的加大力度,将来保证我们有市场,去年中国一年2000多万的pc机,以后越来越多的有上千万的,没有精确统计,这个就是一个市场。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了一些重大专项,包括“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产品”专项,其中,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办公套件等)很多都基于开源软件。实施这一专项表明中国发展自主软件产业的决心,也表明以Linux为代表的开源软件在中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这就规定了国家在时间内一定要重点的发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决策,就是我们很多技术软件属于开源软件,特别像操作系统之类的,特别是Linux操作系统,所以对开源软件从国家政策上给予的保证。

    俄国信息技术和通信部长Leonid Reiman称,到2009年俄国所有学校都将安装Linux(Rissian OS)。巴西官员称,巴西有2/3的操作系统采用Linux。印度、德国、委内瑞拉、韩国等国政府都采取了推广Linux的措施。HP、Dell等大PC厂商推出预装Linux的PC,华硕的采用Linux的Eee PC在市场上很受欢迎。

    我们不敢说完全这样,我们要注意到市场上也是很好推广我觉得这个趋势来讲,Linux的推广也是没有问题的。

    开源软件全方位影响中国软件产业,尤其是在基础软件领域,开源软件打破了跨国公司的垄断,许多基础软件都是基于开源软件。对软件来讲对中国来讲,非常重要就是降低门槛,我们发展软件不需要投入那么多,不需要那么多时间,因为我们可以在开源软件的水平上,我们要注意到世界的潮流,就是开源软件应该说它的趋势大概就是每一年半左右翻一番,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因为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人投入进去。开源软件特别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有利于自主创新,它大大降低了发展软件的门槛,节省了时间和投资。

    开源软件已渗透到软件的各个领域,从CPU开始,我们看到从基本输入输出、虚拟化技术、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一般应用软件、互联网应用软件、又到解析方案和服务,每一层都有相应的开源软件可以用,只要按照一定的许可,都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发展。

    开源软件是全世界大家的财富,你不能自用,你应该用了以后把我们的发展回馈给开源软件,所以这个模式在全世界这个开源软件本身是可以持续发展的,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模式将会给中国的整个软件给予很大的作用,特别是最重要的技术软件,技术软件最明显,技术软件像Linux这些开源软件发展起来的,应用软件也有很多,不只开源软件,软件服务有些在欧盟估计占到16%,这个数目不断的在增加,我们看到系统集成也有开源软件的方案,中国牵手软件这个手机,现在已经是第三了,第一个是诺基亚,第二是微软的windows这个模板的系统,第三就是牵手的,现在发展很快而且我们中国将来会更多的应用,因为它不需要授权,最小的可能是外包服务方面的费用,从整体来讲对中国软件各个部门都有很大的贡献,所以我今天就给大家提供一个观点,中国进口的发展我们要加强,包括企业也一样,开放标准和开源软件是一会机会,如果加入这个计划,希望中国的信息化更快的起来开源软件与开放标准。

    发表于 Apr 07 2008, 05:55 PM 作者 HeMa with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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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文档格式标准等问题的新建议

    关于文档格式标准等问题的新建议

      文/倪光南

      一、希望微软能作实质性的开放

      对于最近微软重视互操作性问题的一些举措,我们表示欢迎。由于微软在桌面操作系统、办公套件等方面掌握了事实标准,为了实现互操作,它首先就应当将这些事实标准完全开放,使竞争者可以开发兼容的软件,否则,对于竞争者而言,就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而互操作性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

      最近,微软“开放”了Office二进制文档格式,这是一个进步。但据有关的国产Office公司,如永中、中文2000等公司的分析,它的“开放”性是不够的。例如PPT文档只开放了微软Office某些版本的格式,而不是开放全部版本的格式,一些关键信息也无法找到(如宏信息、加密算法、嵌入字体信息等)。有人尝试按照微软公布的二进制说明文档去做,却始终无法生成有效的文档。所以,我们希望微软能作实质性的开放。

      二、对Linux的专利威胁仍未解除

      微软领导人曾说,Linux侵犯了微软的235项专利,这对Linux构成了专利威胁。虽然微软最近“承诺不起诉那些为开发和非商业分发用途而使用这些协议的开源开发者”,但对于其他企业仍然要求“获得专利许可”,而相应的许可条件并不清楚。我们希望,微软能明确宣布不对Linux提出任何专利侵权诉讼,而且应当覆盖Linux用户、开发者和企业等等,以彻底解除对Linux的专利威胁,从而在操作系统领域形成公平竞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互操作性。

      三、中国的UOF标准已得到国际认同

      现在,中国国家标准UOF已得到国际认同,包括作为国际标准的ODF方面以及作为ECMA标准的OOXML这二个方面,他们都表示支持UOF,支持UOF成为国际标准。ODF方面的合作方案比较具体,他们写信给中国有关部门,邀请中国政府与他们“共同协作,以实现两种标准,即开放文档格式ODF和标文通UOF融合为目标,推动在OASIS建立技术委员会为中国领导实现两种标准的融合”提供机会。OOXML方面还没有拿出具体的合作方案。

      关于微软资助开发OOXML与UOF之间的转换器问题,我们的观点是:根据过去的经验,转换器是很难做的,如果做得不好,用户不会使用,如果最后做好了,能100%地转换,那么用户也会要求先将格式转换好了再存文件,最终还是只会存在一种格式,这正是为什么文档格式在过去只存在一种(即微软的事实标准)的道理。

      既然ODF已成为国际标准,UOF已成为中国国家标准,ODF方面又表示愿意由“中国领导实现两种标准的融合”,因此,人们希望OOXML也参与进来,共同制定一个融合的标准。如果有了这样的愿望,技术上的困难总是可以克服的。

      四、对OOXML的建议

      目前,微软仍然坚持要将OOXML推为国际标准。虽然OOXML的制订过程很仓促,在去年9月ISO的投票中没有通过。前一时期世界各国对它共提出了3522个问题(后来合并为1000多个),指出了OOXML中已发现的各个技术缺陷和错误等等问题。后来OOXML方面给出了一个2293页的答复报告,它承认了所提交的众多问题,并试图修正这些错误。但由于问题太多,时间匆促,看来,许多修正(有人估价达到1/4左右)是很粗略的或不适当的,甚至有的修正还产生了新问题。

      考虑到OOXML有长达6000页的指标说明,现在又加上一个长达2293页的文件对超过1000个缺陷进行修正,OOXML已与当初提出时有很大的不同了,而这些重大变化根本还来不及进行评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匆忙地将它通过成为国际标准,显然是不严肃的。

      因此,建议维持原来的投票结果,对OOXML不予批准。今后,建议它或是与ODF、UOF进行融合,成为一个新的国际标准,或是通过ISO的正常程序上报,给以充分时间使它走向成熟。

      五、当务之急是推广UOF

      事实表明UOF和ODF、OOXML处于同一水平,这说明在信息领域容易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推广基于XML的新一代文档格式方面,中国完全可以走在其他国家的前面。现在,国产Office厂商和有关机构正在紧张地进行测试,以保证国产Office能提供对UOF的支持。至于微软资助开发的“转换器”则还没有达到能提供测试的地步,它支持UOF到何种程度现在还无从评估。

      一旦国产Office通过了严格的测试,证明能很好地支持UOF了,就可以从公文应用开始,大力推广应用UOF。希望不久以后,通过以UOF取代老的文档格式事实标准,中国可以将文档信息资源的控制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发表于 Apr 07 2008, 05:49 PM 作者 HeMa with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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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辩证看待软件专利保护

    辩证看待软件专利保护

    2005年8月

     

    最近,美国AMD公司起诉英特尔,在世界IT领域掀起了又一轮反垄断浪潮。人们对几年前美国司法部状告微软垄断的情景记忆犹新,这些年来,在世界IT领域,反垄断的斗

      争从未停止过。
    在欧洲,欧盟一再状告微软,要求微软赔偿,并将播放器从视窗操作系统中剥离出去;近期,AMD起诉英特尔,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也查处英特尔… …相比之下,在反垄断方面中国却很少作为。是中国的IT领域不存在垄断吗?是中国的IT产业没有受到垄断的损害吗?都不是。中国的IT业同样深受垄断之害,尤其是在操作系统和处理器这两个方面。

      在桌面操作系统领域,微软的视窗在中国的垄断程度比起世界上其他地方,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国用户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0多年前,微机用的是DOS操作系统,那时DOS只占一台微机成本的1%。今天,计算机的硬件按照“摩尔定律”,性能已经提升了上百倍,价格相对下降很大。相比之下,操作系统性能的提高并没有硬件那么大,但今天的一台普通计算机,视窗操作系统占据的成本超过了10%。可见,视窗的垄断,使中国用户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在计算机处理器领域,英特尔处理器在中国市场上的份额高于世界平均份额,价格也偏高。10多年前,由于AMD公司的处理器价格较低,联想主板中就大量采用了AMD处理器。但今天,中国市场上的计算机采用AMD处理器的却很少。实际上,AMD处理器不仅价格低,还有64位的性能优势。中国处理器市场的这种不正常状况,是英特尔的垄断造成的,中国用户不应该付出高昂的代价。

      尽管中国IT产业深受垄断之害,但我们至今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另一方面,中国很多企业和用户缺乏反垄断意识,没有抵制垄断,这都是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

      在今天的世界上,除了存在技术和产品的垄断外,还存在着更严重的知识产权垄断。当前,我们特别要重视软件专利问题,因为软件专利完全有可能导致垄断,而这种垄断将扼杀中国幼稚的软件产业。

      专利和版权最大的不同是,专利可以保护一个创意、一个思想的本身,而版权只能保护对一个创意、一个思想的特定实现。在受保护的年限方面,版权比专利长,多数国家发明专利的保护年限是20年,而按《伯尔尼公约》,版权保护期限从出版之年起,不短于50年。

      可以打个比方。李白有一首诗《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假如李白当年登记了版权,那么别人抄录出版,就侵犯了版权。同时代的杜甫有一首诗《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两首诗意同句不同,这不侵犯李白的版权。可是,假如李白申请的是专利,叫“观月思乡”,那么只要在专利保护的期限内,杜甫写《月夜》就侵犯了李白的专利。换句话说,如果有专利,李白写了《静夜思》,此后20年不许任何人再写带有“观月思乡”思想的诗。人们应当庆幸,在文学、艺术界只有版权,没有专利,否则的话艺术早就死亡了。

      软件编程类似于文学艺术创作,因此直到上世纪70年代,软件还是完全靠版权和商标保护的。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期,虽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没有什么变化,但受一些知识产权案例的影响,一些国家逐渐发生了演变,现在,软件除了有版权保护以外,还可以享受专利的额外保护。

      对一些国家软件专利的盛行,有识之士多有抨击。有人认为,专利将危害小软件公司,事实上,一个小软件产品就可能涉及许多专利;软件专利的20年保护无助于软件创新。有人认为,如果与药物专利相比(通常一个药物专利往往需要花费若干亿美元并等待10年才能获得),软件专利太容易获得了;现在的软件专利其实只有很少一部分够格。

      过去,微软对于专利不感兴趣,那时它还在发展阶段,不希望有软件专利的束缚。例如,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市场上就有其他公司的“字处理软件”(WordStar)、“电子表软件”(VisiCalc),如果这些公司的“字处理软件”和“电子表软件”都获得了专利的话,那么在此后的20年里,微软都不能做。果真如此,也就没有今天的微软了。

      但现在的微软完全变了。大约一年前,盖茨提出新的目标,要微软将每年申请的专利提高到3000个。迄今为止,微软已获得了约4000个专利,另有3300多个专利正待批准。在这些专利中,甚至包括“在一个文档中加入和去除空白”这类很难被认为是“创新”的东西。

      人们可以看到,面对微软等软件巨头的“专利池”和无穷的财力,发展中国家的中小软件企业和开源软件阵营的处境岌岌可危。这些芸芸众生,既没有自己的“专利池”可以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又没有财力可以对客户进行赔偿和担保,因此他们完全可能被“软件专利”所扼杀。显然,软件专利有可能成为维护软件垄断的新手段,其作用甚至会超过技术和产品,对于这种新的垄断威胁,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由于软件专利只对软件垄断者有利,对其他竞争者不利,所以,欧盟作为软件垄断的受害者,也不愿全盘接受美国的软件专利制度。目前在欧盟,围绕着软件专利正在进行激烈的辩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不能全盘照搬美国的软件专利制度。为了有利于摆脱垄断,为了有利于软件业的自主创新,中国对软件专利问题应及早制订对策,或是对软件只实行版权保护,或是对软件专利加以严格限制。未雨绸缪,此其时也。

    发表于 Sep 09 2007, 01:12 PM 作者 HeMa with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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