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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轸

跑跑门和艳照门

  关于范美忠老师的讨论实在说得太多,因为自己搞了一辈子教育,一家子都是老师,所以不想对范美忠的言行插嘴。因为我无法判断在这样的大灾难面前,大家本能的反应会是什么。

  对范美忠的的讨论,大致是针对他的言行。针对其言和行的人都分成了两派:肯定其言的人,是肯定他的坦诚,他承认他贪生、懦弱,在生死抉择关头,只有自己,因为我们的社会充斥着假、大、空的伪道德形象。有这么一个真小人,敢于挑战传统,实在难得,他让人们学会了自我保护。批判其言的人,是说他用所谓的“自由主义”旗帜,来蔑视高尚,贬低人类不断追求精神完美的道德情操和英雄行为。肯定其行的人,是肯定他作为一个自然人的正常反应,在突如其来自然灾难面前这是一种本能。批判其行的人,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进行了指责。因为从法律角度,老师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所以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从道德层面上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其行为已亵渎了其教师职业的行为规范,并被学生当场质问,也与谭千秋等诸多为保护学生而英勇牺牲的老师形成鲜明的对比。

  范美忠的言行为什么会在网络和传媒掀起轩然大波?我想,有两个原因,第一:因为他写的那个博客《那一刻地动山摇》,他将他的行为和思想彻底表白,而且振振有词,即使在凤凰台“一虎一席谈”中也“勇者无惧”。第二:因为他的职业。他的职业是教师。我猜测,在汶川8.0级“地动山摇的那一刻”决不会只有范美忠撒起脚丫就跑。我在网上看到有老外说,在机场,有边检跳出检台就跑。因为这是人的求生本能,我想没有什么可苛责。但教师职责就决定了,你必须保护好未成年的学生。即使是对成年的学生,在责任心和良心的驱动下,危难中老师也会义无反顾地保护他们,这也应该是老师的本能。在美国的一起大学校园枪击案中,一位老教授不就是堵住了凶手的枪口,保护了学生吗?我认为更糟糕的是,范美忠把逃生的本能当作职能,不仅做了,而且还要说,还要趾高气扬。成为一个“跑跑门”事伴所以网友们重炮猛轰。

  这让让我想起香港的“艳照门”。艳照门事件中的陈冠希,是这起香港艺人丑闻的主角,但香港舆论对陈的炮击并没有想象中的猛烈,陈冠希也只是公开道歉,受良心谴责灰溜溜离开香港了事。一些女当事人,被传媒关注的也只是她们的婚姻危机,家庭存续的猜测。甚至道德舆论的火力都没有瞄准她们。而被法律惩处的人,是那些传播艳照的人。台湾两中学生因在网上挂艳照,也被绳之以法。为什么?做的人无德也无罪,传的人无德却有罪?我想关键是,陈冠希们做的是一种性本能,他们的乱性,虽然不道德,尤其是做为一个有公共影响力的青少年偶像,更不道德。但他们也没有打着一面什么性解放之类的旗帜去挑战传统道德。而传播这些不道德行为的人有罪。是传播淫晦物品,违法了。是对青少年不道德的教唆,对社会秩序和生活方式的误导。所以传播不道德比行为不道德更罪恶。

  跑跑门和艳照门有相似之处。范美忠的跑,出于人的本能,没有什么大错。但做为范美忠老师,就彻底错了,且不说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从师德来看,既没有保护弱者学生,也没有提示学生。而且你的教育职责:传道授业解惑,传的是利之道?授的自私之业?给的是弃人之惑?为人之道、公共大业、行知诸惑,置之何地?而且要把这种不道德用一面自由主义的大旗裹将起来,涂上正义的色彩。炫耀这种失职与缺德,比陈冠希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一种更不道德的失职。

  一个去救过灾的女人说,嫁人要嫁范美忠,我理解她在震灾之后,置生命权为第一的感悟。但因为要逃自己的命,就可以放弃别人可能保存的生命吗?确实,没有生命,也就谈不上道德、法律、责任等等更高层面的东西。但一个自私自利、蝇营狗苟的生命,寄生世界,又有何意义呢?

 

发表于 Jul 13 2008, 05:13 PM 作者 wwz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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